作者:zhangchunhui 更新时间:2017-08-22 15:15:56 点击次数:
8月2日上午,青岛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杨建海副支队长带领二大队汤滔大队长、四大队张健大队长、五大队赵传智副大队长一行,到公司宣贯公安部印发的《保安守护押运公司管理规定》,传达各级领导关于落实《规定》的指示精神,并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安全防范等工作进行指导。董事长杨玉文、总经理于波等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
在座谈会上,杨副支队长表示:“公安部印发的《保安守护押运公司管理规定》,是专门针对押运公司出台的最新规范,进一步明确了保安守护押运公司在经营、管理和安全防范等方面的工作要求,为武装押运工作的开展确立了统一标准,希望你们能认真学习《规定》内容,领回上级精神,严格按照各级监管部门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相关工作的整改落实。”随后,张健、汤滔、赵传智三位大队长分别就《规定》内容进行了细致讲解,并就目前公司经营、管理及基础建设等工作提出指导意见。
公司总经理于波代表全体员工对市局治安支队领导普法进企业表示由衷的感谢。他说,《规定》下发后,公司立即组织员工认真学习,并着手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等工作。坚决贯彻落实《规定》,这不仅是监管部门的要求,更是公司在新形势下规范管理,寻求发展,争创一流的内在要求。于总强调:公司一定要继续深入学习,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确保经营、管理和安全防范等各方面工作依法合规进行。
评论:《保安守护押运公司管理规定》是公安部在2005年7月2日制定的《保安押运公司管理暂行规定》的基础上,针对近年来武装押运暴露出来的安全管理问题实施的,指导押运行业企业适应新形势、谋求发展的重要举措。其中对于企业在队伍建设、基础设施、枪支弹药、押运车辆管理、科技应用、应急处突等方面,作出了更为详细、明确以及前瞻性的要求。这对依法合规经营的企业而言,不仅是要求,更是保护。这对前行途中面临电子支付方式盛行,压力陡增的押运行业而言,不仅有规定,更有方向指引。不管在什么时代背景下,业务安全运行始终是第一位的。严格落实《规定》要求,确保公司依法合规运营,确保发展基础稳固,势在必行。对此,我们员工应该如何行动?一丝不苟地执行。团队应该如何协作?同心共进地配合。希望公司在规范管理的基础上,早日实现争创全国领先的行业标杆企业的目标,实现业务模式向周边地区的拓展。